军校毕业后分配根据四个原则:一是原单位,一般回答原单位;二是留校,优秀毕业或有特长,又是院校需要的;三是新成立的单位,根据需要结合学院特点分配;四是志愿,经申请志愿到困难地区的。统一分配到军队(武警)系统,按工作岗位,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。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,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,授予中尉军衔等。
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,本科毕业生定专业技术13级,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。毕业学员也可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,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。